校内外联动 拓宽学生成长空间
——浙江省基础教育拓展课程探索纪实
去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把学校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根据相关意见要求,小学拓展性课程课时要占总课时比例的15%,中学占20%。拓展性课程包括知识拓展类、体艺特长类、实践活动类等三大类。学校的拓展性课程建设面临着师资缺乏、场地不足等困难,有效的解决办法之一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各界与学校合作开发课程。因此,如何有效利用校外资源,就成为中小学深入建设与开发拓展性课程的一个关键点。一年以来,一些学校从不同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面向校外的开放拓展
穿上专业的击剑服,戴上头盔,小龙满脸笑容。小龙是杭州市天长小学的学生,每周二、周三,他都会与一至三年级的320名同学,排着队,走20分钟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上课。这已经是学校与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合作开设拓展性课程的第二个学期了。
“体育与科学拓展性课程,学校场地和师资都不足。学校里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场地和国家级水平的教练,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从实践来看,校外上课这种方式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杭州市天长小学校长楼朝辉介绍说,“学生的成长是在与他周围的环境互动中得以实现的。课程的建构也就应该有课内外整合的取向,这符合学生的需要、学校的实际,让学生拥有更多的选择和更专业的教育服务。”
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应该构建起一个由校内教育、校外教育组成的社会教育体系。新课改的知识拓展类、体艺特长类、实践活动类等三大类拓展性课程与青少年宫的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普及、文学艺术、体育、劳技与实践、游戏娱乐等6项工作职能殊途同归。确实,青少年宫可以通过开展面向区域内的师资培训、实践指导以及青少年宫与学校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学校的课程改革,开发更符合青少年成长的教育项目(课程)与社团活动系统,为建设个性化的青少年教育成长环境搭建平台。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指出,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在少年儿童成长中的教育补充作用。校外教育显现出的自主选择性与本次深化课改的主导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可以弥补学校个性化课程较少的不足。希望校外教育积极开发丰富多彩的课程,满足孩子成长的需求。
形式灵活的合作课程
事实证明,利用社会公益组织或者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免费课程,用以丰富校园课程,增强拓展实力,是现阶段中小学拓展校内校外课程、打通学生成长渠道的好形式。宁波国家高新区外国语学校联合宁波新足迹学校多次为学生开展公益小托福英语课程,助力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形成,拓宽了学生的英语学习途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黄宝辉帮助杭州市大禹路小学开发了“体验障碍,感恩生命”的课程,让学生体验残疾人的痛苦,体会生命的美好,学会关爱他人。该课程开设后颇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杭州采荷三小、天长小学、余杭区金成外国语小学,先后与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合作开发了丰富多彩的拓展性课程,获得来自学校、教师、家长的好评。3所学校代表了两种类型的尝试。杭州采荷三小、天长小学把学生送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学习,金成外国语小学则把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课程和教师请进学校和班级进行教学。
临安市玲珑小学副校长、特级教师许强说:“为了鼓励教师,连续免费上课一年以上者,学校授予公益爱心教师称号。”该校是一所相对偏远的市级课改试点农村学校,学校聘请一些具有一定专长的退休教师和社会民间艺人等担任学校兼职义工教师,开设编织、舞狮等课程。
今年1月,杭州市校外教育协会与杭州市教育实验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了“探索校内外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新课程改革”研讨会。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黄建明说:“把教育的视野从封闭的校园、师资、课本的狭窄空间中解放出来,站在社会整体环境中去寻找资源,拓宽学生成长的空间,才能满足创新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需要开设拓展性课程,青少年活动中心有很好的师资和场地,周一到周五都闲置着,何乐而不为?从学生选择的课程看,青少年活动中心开设的课颇受欢迎。”
近年来,杭州市已建有5个素质教育实践基地、5个法制教育基地、102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3个第二课堂场馆,每年有近180万人次学生走入第二课堂基地参加校外教育实践活动。下一步杭州市将实施“一场馆一课程”计划,鼓励支持第二课堂基地与学校合作设计开发拓展性课程,促进第二课堂教育资源课程化、体系化。同时将为第二课堂场馆从学校选派“德育副馆长”和课程开发教师,根据第二课堂场馆的资源,合作设计开发课程,制订课程实施方案,明确课程的指导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与评价要求等。目前相关学校正在探索建立第二课堂课程的选用机制,即建立第二课堂场馆课程资源库,由学校根据本校课程建设方案,选用第二课堂课程,将第二课堂场馆课程纳入学校拓展性课程体系,供学生选择。
需要打破的瓶颈
在相关研讨中,无论是学校校长还是校外机构负责人都认为,要让学校与校外机构合作可持续发展,有些瓶颈必须打破,其中经费、师资、课程、学分认定最为关键,而这些问题通常是搅和在一起的。“谁开发”“谁来教”“谁付费”“谁论证”这一系列问题无法让人淡定。
“学校的课程,让家长买单合适吗?”“额外的课程不妨让家长买单”是调查中听到的不同声音。在诸暨市实验小学教师楼可青看来,课程接地气,才会有人气,才会有人买单。采荷三小校长黄升昊说:“我们将拓展性课程明码标价,让家长在选择中自己买单。”杨刚是九三书院的院长,该机构与杭州市拱宸桥小学、人民小学有较好的合作,帮助他们开设了书画艺术拓展性课程,效果不错。学校采用的是学校直接发课时费给外聘教师的方式。
另一方面,学生参与校外机构的学习不被肯定也是让家长、学校头疼的问题。目前,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给修习的孩子们设计了首批“校外拓展性课程学时证明”。虽然这些学分目前还未纳入学校、教育局的评价体系中,但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高振宇说,应该完善法律制度,提供坚实保障。目前校外教育机构林立、项目鱼龙混杂、互相掣肘及市场化的现状,促使我们须效仿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整合校外教育的相关章程与条例,制定专门的校外教育(或社会教育)法,来明确校外教育的宗旨、基本任务、机构设置、实施方法、工作人员的资质职责与权益、考评标准等内容。同时,在此法律中我们还要提供各校外机构开设教育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条款,以及出现风险、矛盾和冲突时的调节和恢复机制。在英美等西方国家,政府都有针对校外教育的专项计划和经费,因此学校引入校外教育项目完全是免费的。而且国外校外机构开发课程项目的经费来源也相当多样化,除国家专项拨款外,许多地方基金组织、企业、俱乐部和非政府组织也积极提供捐助,因而形成了比较广泛的经费支持体系。因此,未来我国须加大对校外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开辟资金来源的多元渠道,使各类校外教育机构能够为学校长期提供免费的课程项目和人员支持,从而使拓展性课程能扎根在学校的土壤之中。(作者:言宏,单位:浙江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2016年4月13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