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这引起了幼教人的热议,无疑将引发传统文化教育热潮。但在热潮涌来之前,作为幼教工作者必须清醒意识到:幼儿园传统文化教育必须“以幼儿为本”。
笔者长期关注幼儿园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基于“文化断代危险性”的忧思,早在2004年即发文呼吁幼儿园应关注传统文化教育,如今得知《意见》将幼儿教育也纳入传统文化教育领域这一喜讯,犹如拨云见日。然而,“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基于教师问卷调查、幼儿园现场活动观摩和对部分教师、家长、幼儿的访谈发现,由于长期传统文化教育缺失,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和教育能力薄弱,认识还存在误区,往往片面地将传统文化教育理解为“复古”“读古诗”“看古书”“学古礼”,盲目崇拜、跟风“读经”等,这不得不使人忧心忡忡。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主张教育不仅仅要顺应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还应关注社会文化,尤其应关注本民族文化和当地文化。我国幼教专家虞永平教授说,幼儿园课程是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出发,有目的地选择、组织和提供的综合性的、有益的经验。
幼儿教育是生命启蒙教育,也是生命奠基性教育,这要求成人在甄选优秀传统文化时,必须以敬畏之心仔细考量幼儿的童年幸福和一生发展,谨言慎行“以幼儿幸福为本、以幼儿发展为本”的传统文化教育。这样的教育应是基于幼儿的已有经验、现有发展水平、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的适宜性教育,具有年龄适宜性、个体适宜性和文化适宜性,体现为传统文化教育目标、内容、方法途径和评价的适宜性。
其教育目标不应以传统文化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为根本取向,而应重在让幼儿在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活动中,体验其情感内涵,分享乐趣,以培育初步的文化认同感和自信心,了解粗浅的传统文化知识,掌握简单的传统文化技能与方法。
其教育内容应是幼儿所喜闻乐见、能够理解、与之能够对话和经过精心甄选的传统文化活动:既适合幼儿的现有水平,又有一定的挑战性;既符合幼儿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其长远发展;既贴近幼儿的生活,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
其方法和途径应是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学习特点基础上的因人施教,应以直接经验为基础,通过创设丰富的传统文化教育环境,将传统文化教育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
其评价应以幼儿发展为本,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应从“立足当下、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纵向发展视角分析幼儿的发展需要,让“评价”成为完善和调整教育活动的基础。
幼儿园传统文化教育不应是“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不应是重知识轻体验的强化训练,不应是死记硬背式的“读经”,不应以牺牲童年幸福为代价,而应“以幼儿为本”。
(作者:陶金玲,单位: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中国教育报》2017年2月2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