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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园:好政策更要好“落地”

时间:2016-11-14 09:09:4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特别是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的出台,园所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对于强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幼托园所网点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客观地讲,各地在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是布局“难控”。小区配套园是地方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撤村建居等建设的住宅小区所需配套的幼儿园,多是以开发单位开发的地块为主进行的“个体”建设。显然,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的科学性、整体性是较难顾及的,容易出现一些小区地块内由于开发时段不一,小区配套园布局不科学的现象。 

  二是园所“缩水”。许多地方的相关政策,对配建幼儿园的规模,多以建设开发小区的居住人口进行测算。由于开发单位开发地块性能不一,比如,以别墅、联排为主的较大占地的地块,按人口居住率测算,居住率不高,有的干脆不配套建设。又如,一些高层小区的建设,由于可开发占地较小,用地面积相对紧张,则易建成“缩水园”,出现绿化和户外活动场地不足、园舍面积不达标等问题。 

  三是办园“难产”。小区配套园建成后,移交工作成了较为头疼之事。政策不够刚性,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涵盖多个环节、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对选址、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办证等过程缺乏具体、刚性的规范要求,容易造成盲区、漏洞。对于具体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又缺乏强有力的督查协调机构,导致出现互相推诿、扯皮,使得一些开发者不肯移交配套园,并挪作他用。也有一些开发单位提出占用幼儿园部分资源的要求,使得园所资源不能尽其所用。 

  解决当前小区配套园建设中出现的种种不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布点:按照规划。住宅小区配套园要避免建设零散、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教育部门应主动会同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当地城市建设规划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对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布点进行总体规划,并将此规划以政府名义函告相关建设审批等部门。相关部门在审批小区配套园建设项目时,可结合此总体布点规划进行审批,避免资源布局的不合理。 

  建设:加强统筹。可建立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协调小组,把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规划列入专项议题,协调小区配套园建设的机构布局、规模、建设标准等问题。对于邻近小区同时开发的地块,或者新小区开发时周边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已饱和的地块,可以不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议建设单位缴纳一定资金,作为该区块配套园建设的统筹补偿资金,上缴当地政府专项建设账户,进行统筹管理,作为地方统筹建设学前教育机构的补充资金。 

  验收:严格标准。园舍建设是否安全科学,事关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相关部门在审查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要根据国家、地方建设幼儿园设计标准,特别是对园舍位置、规模、室内空间、户外场地、绿化面积等建设要求,要进行科学论证。主动邀请教育部门共同参与幼儿园园舍建设的论证、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严把审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对整个地块开发可不予审查通过。 

  移交:设置硬杠。破解开发者“交钥匙”难题,相关部门可把住宅小区配套园纳入该小区建设的公共资源,提前对配套园进行单项竣工验收,并将单项竣工验收已经合格的幼儿园,作为公共资源是否已顺利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该小区开发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的前置硬条件,敦促开发单位将配套园及时交付相关部门管理使用。 

  住宅小区配套园政策的出台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利好大事,需要当地政府的重视,需要各部门的倾心呵护、相互配合,才能建好办好小区配套园,使其成为“优质园”,让更多的百姓受益。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教学研究室) 

  《中国教育报》2016年10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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