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教师质疑年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评选方式和评选程序的声音不绝于耳,主要原因就在于标准不明确、以投票为主、程序不透明、人为因素过多以及结果缺乏说服力。比如,某校今年以投票的方式评选优秀教师,结果选出的优秀教师并非真优秀,而是平时会搞人际关系的。
事实上,投票已经渗透在基层学校评优选先的过程之中。例如,某校用第一轮和第二轮投票的方式选出了年度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先锋”教师,可当有人问这些先锋教师到底哪里先锋、具体作出了啥贡献时,领导却说,这还用问吗,得票多就说明作的贡献多。这种说法显然是谬论。
基层学校票选优秀教师这种方式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人为因素过多会严重影响评选结果的公正性。评选一旦丧失公正性,这样的评选也就失去了意义。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公正?笔者认为,优秀教师的评估应该是一项专业工作,必须取消票选方式。也就是既要有明确的标准,又要重视评估,作出评估说明,要改变“我同意给你投票你就优秀,我不同意给你投票你就永远别想优秀”的功利而非公正的做法。
从评选标准看,有这样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有的地方和学校制定的优秀教师标准,空话多,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例如,某地区规定的标准里有“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模糊性表述。这样的规定属于主观性评价,操作空间太大,不具体。二是有的地方把“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作标准,这种把合格教师的标准当作优秀教师标准的做法,于理不通。三是有的地方按照中高考分数给教师排名,排名靠前即优秀。这种以分数排名论英雄的做法也很片面。
从评选程序看,有的学校采取层层评选的办法,即由备课组、学科组、年级组全体教师举手投票,汇总结果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最后作出决定。如果投票是客观公正的,那么这种方式也是有合理性的。问题在于,优秀教师不只是一种荣誉,而是掺杂着某些利益诉求。当利益因素掺杂进评选过程时,教师之间的拉票和拆台现象也就自然出现了,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就会遭到破坏。
不仅如此,在一些学校,层层票选汇总上去的结果得不到公布,决定权实际上操控在校长办公会少数几个关键人物的手里。某个教师是否优秀,往往是校长、副校长和书记之间搞平衡的结果。在评选程序不透明的情况下,请客送礼,巴结领导等不正之风也就会出现。
我国有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如果按照学校、地方以及国家级等不同级别分类,优秀教师的总体规模不是一个小数字。笔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性质的学校分类,形成优秀教师国家标准。比如,就基础教育领域而言,分类制定小学、中学、中职、特殊学校优秀教师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应该把评估权交给与教育行政管理无关的具有专业评价能力的第三方。
例如,在美国,中小学优秀教师由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评估。有资料表明,美国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制定的美国优秀教师的行业标准主要体现教师个人的基本素质、精湛的专业知识技能、专业态度以及敬业精神等,具体评估过程真实、复杂、开放、严格,需要7个月才能完成,以确保评估过程公正和可信。
而我们则把需要基于专业精神的科学评估过程变成了简单化的票选,变成了教育管理部门的层层推荐。这种情况该改变了!
一线教师对优秀教师评选标准、方式和程序提出质疑,可以促使教育管理者深思“优秀教师的评选标准究竟是什么”“如何科学评估”以及如何作出评估说明的问题。在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的时代,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取消投票评选方式,引入专业评价机构,由专业评价机构负责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优秀教师评估标准、专业评估程序和评估说明等制度,评估出真正的优秀教师。(作者马得清,为基层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