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涵盖了从幼儿园到小学、由中学到大学的整个教育阶段。《方案》中提到,“改进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机制,坚决纠正以分数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倾向,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百分制”,实行了几十年的百分制,可能在小学、初中消失。
考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百分制则是考试结果的记录符号,考试分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测评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优劣主要标准。很多人都认为,“以分数论英雄”评优方式扼杀了学生多种发展的可能性,由此,人们把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归咎于百分制。河南教育厅“逐渐取消百分制”的举措看起来可谓“大快人心”,但是细想起来,这一做法是否对“唯分数论”的教育现状“药到病除”却值得推敲。
考试制度之弊端“罪”不在百分制。百分制是我国中小学普遍采用的一种记录考试结果的方式,来源于西方的教育测量运动,目的在于精确对教育过程和成果作出定量评判,集高区分度、精确度、便于统计分析等优点于一体。但是,这种记录方式很容易让人产生只要分数高就能获得认可,“分数就是一切”的错觉,所以很多教师、学生和家长把分数高低作为全面评价一个学生的指标。其导致的结果就是学校和教师围绕分数和应试设计教学计划,而忽略了素质教育的目标、阻碍了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由此可见,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进行考试制度的改革,而取消百分制则实属“隔靴搔痒”之举。
当然,河南教育厅的“逐渐取消百分制”的做法无可厚非,可以说是一种可喜的进步,但是其做法却陷入一种对教育评估方式采取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的形而上学错误之中。百分制是一把双刃剑,也是我们选拔人才的一种评估方式,利弊参半,需要我们辩证的看待,科学的运用,从而趋利避害。事实上,考试制度的弊端只有进行制度本身的变革才能“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