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教育局下发《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本学期开始全面实施“育人导师制”,为每名中小学生配备育人导师,从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五大任务进行指导,并要求每学期家访率达到100%。
青岛市全面推行中小学生全员“育人导师制”,要求教师从给学生传授学业知识的角色,转变成全方位育人的导师,定期帮助学生进行学业分析,指导学生自主制定学习与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端正学生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改进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通过个别谈心、座谈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受导学生心理状况,疏导学生不良情绪,化解学生心理压力,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长中的挫折和烦恼,培养学生拥有阳光心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青岛要求,学校要通过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等方式,为每名学生确定导师;每学期由学校根据教职工育人能力和实际情况,广泛吸收社会、家长育人资源,确定公布学校各班级育人导师名单,通过师生互选为班级中每名学生配备育人导师,导师单个育人周期原则上为一个学期;育人导师与受导学生师生比由各学校根据实际确定;育人导师通过多种途径,与受导学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沟通交流。(记者 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