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 助推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以下简称《计划》),全面安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计划》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教师队伍是关键。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技能加速进步更新,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和学生规模持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制约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亟需中央和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予以解决。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校长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解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素质亟待提升、中高职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产教融合不够深入等突出难题,中央财政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十一五”、“十二五”的基础上,支持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提升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发展能力,推进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请您谈谈《计划》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按照“问题导向、课题引领,总结经验、改革创新,贴近基层、立足实践”的工作原则,从解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出发,从创新教师培训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入手,组织研制《计划》。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总结前期经验。充分总结“十一五”、“十二五”计划的经验和做法,找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存的突出问题,完善《计划》顶层设计,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吸收地方基层经验,改进升级项目设置,创新项目管理方式,为研究起草《计划》打好基础。二是开展课题研究。组织职教师资培养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教师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各方研究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十二五”工作绩效评估和地方、学校、教师需求调研,研究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就《计划》多次召开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职业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征求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一线教师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在充分借鉴基层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颁布实施《计划》。
《计划》由目标任务、实施原则、计划内容、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完成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创建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等总体目标。二是实施原则。坚持“国家引领、地方为主,对接需求、重点支持,协同创新、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实施原则,明确国家专项支持与地方统筹实施的任务分工,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等紧缺领域、中西部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建立区域、校企、校际协同发展机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三是计划内容。重点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校企双方人员交流合作等3大类项目。开展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分层分类培训和校长专题研修;加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支持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四是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体系建设、严格经费管理、开展督导评估等四大举措,切实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并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
三、请您谈谈新一周期《计划》有哪些创新?
遵循“示范引领、服务需求、产教融合、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聚焦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从以下五方面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改革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突出国家示范引领。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通过设置国家级示范性、引导性项目,实现高端引领与短板补齐相结合,对接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保障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实施。下移项目管理“重心”,强调省级组织实施为主,指导地方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完善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实现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显著。
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优化设置。保留前期成效比较显著、较受基层欢迎的项目,如教师培训、企业实践、兼职教师等;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模块化设置培训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实施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建一批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全方位、系统化设计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方案与标准、督导检查与绩效公示制度等,完善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督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四、对提高《计划》实施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国家、省、项目承担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南,成立专家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整合优质资源,落实条件、人员与经费保障,做好年度计划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做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计划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教育部将适时举办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专题研讨班,将文件精神具体详尽地传达到地方、学校和教师。
(三)完善经费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力度,通过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各地落实《计划》工作经费,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规范中央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四)开展督查评估。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建立项目立项和绩效公示制度,按年度对各地、项目承担机构立项清单、执行情况和工作绩效予以公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