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 教育快讯>正文

激发社会力量 助力银发经济 推动老年教育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时间:2025-10-30 12:46:19    来源:中国教育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常州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破解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瓶颈,推动老年教育扩优提质、长效发展,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双向赋能。

一、强化政策引领,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

社会力量敢不敢进、怎么进,政策是“指南针”,标准是“压舱石”。2022年,我们出台《“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列为四大核心任务,首次为社会资本进入老年教育领域“亮绿灯”。

2023年,我们再出“先手棋”,在江苏率先发布《常州市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与评估指导意见》《常州市老年教育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文件,从办学条件、师资配置、课程设置、安全管理等方面逐项细化标准,明确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的基本门槛与质量要求:

在办学场地上,明确教学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备适老化设施,保障老年人学习安全;在师资队伍上,要求专职教师占比不低于10%,并建立常态化师资培训机制;在课程体系上,要求遵循适应性与引导性、个性化和共性化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开发适时、适切、适需的新课程;在运营管理上,要求建立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评估机制。

通过细化准入条件与建设标准,既让社会机构明确“办什么标准的校”,也让监管部门清楚“管什么重点”,彻底打通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堵点”。

二、优化扶持机制,增强社会力量发展动能

政策落地,扶持要跟上,才能让社会力量“留得住、长得大”。2024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军休老年大学、纺院老年大学在教育局备案招生,青龙老年大学等开展市场化试点,社会参与热情初显。2025年8月,我们趁热打铁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出“十条硬举措”:

准入上“减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审批时限大大压缩;发展上“给支持”,提供融资对接、税费减免、场地优先租赁;运营上“强保障”,推动公办校与社会校资源共建,规范收费标准;投入上“真金白银”,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对评估优质的社会办校给予奖补。

政策出台后,健康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美好盛年等老年教育机构陆续落地,全市形成“政府+高校+行业+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让社会力量从“想参与”到“能参与”,再到“愿长期参与”,真正实现“办学有收益、发展可持续”。

三、推动教经融合,打造社会办学“常州模式”

我们始终认为:老年教育不只是“单点发力的民生工程”,更是融合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服务体系,需要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社会力量的加入,既缓解了政府投入压力,更激活了老年消费市场;而老年教育的内容创新,又能反哺银发经济。例如,我们在全市老年大学的绘画、烹饪、摄影、语言等专业中推进“教育+康养+游学”融合改革:开设健康管理课程,带动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组织研学游学活动,激活老年文旅消费;开展手工制作、数字技能培训,让老年人既能“学本领”,也能“享生活”。通过打造“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和“10分钟学习圈”,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提升了,持续的消费需求也“冒出来了”,形成“教育促消费、消费反哺教育”的良性循环。

目前,常州已建有市级老年大学2所,辖市(区)老年大学7所,全市62个乡镇(街道)实现老年学校100%全覆盖,村(社区)建有老年教育办学点745个,覆盖率75.5%。社会力量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10余个,并呈上升趋势。我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协同共进”的老年教育发展理念,不仅让老年教育覆盖更广、品质更优,更让“银发力量”成为地方发展的持久动能。

各位同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是破解“银发浪潮”挑战、实现老年教育扩优提质、长效发展的关键路径。常州愿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各地深化交流合作,共同探索“社会参与更充分、发展动能更持久、老年人获得感更强”的新机制,让“教育养老”成为时代风尚,让社会力量成为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常青树”,将“银发浪潮”转化为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增量”!

(常州市教育局)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