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志
日前,有网友反映,浙江杭州一家公司在2025届校园招聘中设置了一个“盲盒岗位”,岗位的工作内容、任职要求均没有提出。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一个具体的岗位,只是供同学做意象岗位的调剂用的。
盲盒的概念流行起来后,一些公司前两年就曾在招聘网站上推出“盲盒岗位”,声称可以帮助不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岗位的求职者,让求职者仿佛是在购买盲盒玩具一般,充满了未知性。
一般来说,企业招聘时都会列明工作内容、岗位要求,方便求职者按需匹配,“盲盒岗位”则不同,它将岗位信息隐藏起来,确实有一定的噱头,能够给招聘企业带来关注度和话题度。但要提醒的是,“盲盒岗位”虽然新颖独特,能够在招人的同时顺便营销一把,但它存在着合规性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提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招聘信息公开透明,这是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的重要内容。
找工作本身是一件严肃的事。而在“盲盒岗位”的招聘下,求职者对岗位信息不知情,带着好奇心投递简历,可能会因为对工作内容缺少充分了解,未能充分评估自身和相关岗位的匹配度,最终上岗后发现不适合,也免不了一番折腾。
有招聘企业提出,对于职业定位迷茫的毕业生,“盲盒岗位”或能作为一种尝试,让他们初步与企业建立联系,企业再依据求职者的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岗位匹配。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对外招聘时,企业往往会公布岗位信息,这不仅仅为了保障求职者的知情权,也是为了完成对求职者的初步筛选,提高企业招人的精准度,节省招聘成本。如果招聘像开盲盒,企业得投入更多资源用于筛选与匹配环节,反而可能加剧招聘成本负担,降低招聘效率。
“盲盒岗位”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这样的创新,显然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与规范性。而且,一些违规企业,还可能利用“盲盒岗位”的模糊性与隐匿性,误导求职者,进而实施欺诈行为,使求职者陷入不利境地。
企业招聘的形式当然可以创新,但前提是守法合规,不能为了制造噱头搞一些可能给求职者踩坑的招聘模式。信息公开透明,求职者对岗位有深入的了解,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双向选择,才能更加精准高效。这是对求职者负责,也是对企业自己负责。
据报道,涉事企业已经意识到“盲盒岗位”可能造成的误解,及时调整下架了相关岗位。这场风波再次提醒,企业应该在招聘过程中,要重视信息的透明度,尊重求职者的知情权,营造公平透明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