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刊发的《资本角逐幼教 政府可有绸缪》一文,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民办教育促进法》三审稿已尘埃落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营利化和营利性民办园合法化已成法定事实,一堵一促之间,民间资本大量涌入幼教领域已成定局。
民间资本进驻幼教,欢呼者有之,因为长期困扰幼教事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将得到根本性解决;担心者有之,因为害怕资本的逐利性导致幼教事业的畸形发展,或者举办者囤积居奇导致新一轮的入园贵。赞同者和担心者都不无道理,实践中有没有既放而不乱又管而不死的策略?
资本既具有生产性又具有逐利性,因此既要发挥资本的逐利性吸纳民间资本促进幼教事业发展,又要勒住资本的牛鼻子,使资本运作沿着正确的办园方向发展。那么资本的牛鼻子是什么?那就是《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系列政策规章。如何勒好资本这个牛鼻子?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早就给出了答案——管是关键、办是根本、评是保障。
不要害怕与资本打交道,其实资本和电一样,生活中不要在乎是哪家发电厂发出的电点亮了你的台灯,只要安全用电就够了。
(作者:滕道明,单位:江苏省铜山中等专业学校)
《中国教育报》2017年2月2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