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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n01   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15-09-11 09:02

项目编号:zs2014cg022

项目名称: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委托对香坊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国内合格的投标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1.2建设规模:香坊区城乡结合部围墙砌筑、楼体粉刷、市政道路、公厕建设、园林绿化、路灯、排水沟渠等项目设计。 1.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设计全过程服务。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2.3 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 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c、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休息日除外),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b208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证企相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邮编:150000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邮编:150086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451-82322955 传真:0451-87007019 2014年9月1日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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